即日起至 2021/4/30(連續假期及春節不適用)。
預訂本活動指定飯店,即可於飯店現場獲得「當次住宿費之10% 電子消費券」(每張面額 100 元,不找零) 。
請於入住期間主動向飯店櫃檯人員辦理登記電子消費券領取手續,透過手機簡訊取得 QR Code。
以訂房總額無條件取概數至仟位 x 10%
例如:訂房金額 1,800=1,000x10%=100(1張)、2,500=2,000x10%=200(100x2張)。
憑 QR Code 可至 3 個縣市的餐飲、伴手禮、交通、旅遊等合作廠商折抵消費,內容請依電子消費券簡訊內公告為主。